OUR TEAM

黃韋齊律師【所長//主持律師】

學經歷

【請注意】本所「絕無」透過「臉書」經營任何業務!如在臉書上看到本律師頭像或宣稱反詐騙,都是詐騙!

●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院長聘任為民事調解委員(司法院民事調解委員名冊編號:01935 )

●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院長聘任為家事調解委員(司法院家事調解委員名冊編號:01317)

【●受司法院所屬法官學院家事調解委員專業培訓

包括關於家事相關法令、家庭動力、衝突處理、社會正義、弱勢保護、家庭暴力處理、家事調解倫理、案例演練等核心能力專業訓練】

●經新竹縣政府遴聘為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司法組畢業

●臺大法律畢業當年應民國88年律師高考,經考試院考選部榜示錄取,而後於隔年取得律師 證書及律師執業資格至今(89年度臺檢證字第4466號律師證書)

●於民國91年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

●兼具律師及勞資事務師雙重資格

家事爭議案件律師
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律師
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
勞資爭議案件律師
民事爭議案件律師
行政訴訟案件律師
仲裁爭議案件律師
上市櫃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知名公司經營權爭議民事案件律師
重大公共工程款請求民事案件律師
社團法人新竹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專業倫理委員會委員

我出身於警官家庭,從小在臺北市中正區長大,父親畢業於中央警官學校犯罪防治學系,畢業後曾於警官隊服務、受任於博愛特區負責拱衛嚴家淦副總統之安全任務。復曾受臺灣省警務處遴薦為該處直屬大隊第二警官隊之優秀幹部警官,受命隨從護衛臺灣省議會議長之維安任務。卸任警職後幾經轉任,公職生涯中曾任地方政府一級機關首長。父執輩之袍澤多為中央警大畢業之刑事警官,因緣際會之下,青少年時期承蒙時任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之世伯親自當面鼓勵提點,至今仍然印象深刻!孩提時家門口張貼著警徽,展翅昂揚的和平鴿標誌、警界所尊崇的關公忠義與正氣,深深的烙印在兒時的腦海中。自小喜歡閱讀偵探推理故事,對於除暴安良及懲凶罰惡的歷史中,主人翁對於正義及公平的追求,更是心嚮往之!

 

在警界的父親長年在外奔波工作,難得回家一趟,我身為家中的獨生女、自小沒有手足相伴,最好的朋友就是書本,記憶中的童年,10歲起在福州街的國語日報社研習寫作、在圖書館裡度過難以計數的自學時光,最喜歡去南海學園的國立歷史博物館感受古雅氛圍、或在植物園池畔凝望著迎風漫曳的荷花沉思,兒時長時間悠游於書海中,文字之美讓我忘卻一個人的孤單。


文字獨特的靈動力量令我神往,即使跨越無數世代,僅僅是透過文字的傳達,千年前的思想及情懷,卻依然能夠鮮活精準的躍然紙上。尤其熱愛古文中用詞凝練、深沉蘊藉的滄桑與韻致,沉浸於文言文中自得其樂從大量閱讀中,逐漸摸索出寫文章的講究、做學問的方法、及系統性歸納龐大資訊的訣竅,也找到自己想做的事,便立定志向要從事法律專業!


18歲時高中臺灣最高學府,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司法組就學期間,師承林子儀大法官為個人導師、並傳授憲法,並師承王澤鑑大法官傳授民法、翁岳生大法官傳授公法、蔡墩銘教授傳授刑法、邱聯恭教授傳授民事訴訟法、及許宗力大法官傳授行政法等重量級名師門下受教學習法律。


在臺大就學時期過著半工半讀的生活,初出社會打滾雖然傷痕累累,一路上風霜相伴,卻見證了漸漸累積的實力及成長的軌跡,沒有血緣關係的友人及師長總是無私的伸出援手,助我安然度過難關,這段經歷讓我對人群由衷感到親近及不畏懼,更加想要深度投入陌生的世界接觸更多的人,提早步出社會的我,在一次次克服逆境的過程中,逐漸鍛鍊出決斷力、抗壓力、對人性的洞悉及對社會權力運作的熟稔,大膽無畏的迎向生命中更艱鉅的挑戰。


自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法律系大四畢業當年,首次應88年律師高考,經考試院考選部榜示錄取,錄取名次為當年全國律師高考總到考人數之前2%。考上律師的年紀為實歲22歲,於臺灣大學大四應屆畢業當年旋即考上律師,而後於隔年取得律師證書及律師執業資格,並自90年開始正式執業,迄今已逾23個年頭。


取得律師資格後不久,即有幸得遇律師生涯中最重要的貴人及引航者---恩師林永頌律師青睞提拔,師母即施淑貞律師亦對我至為關懷,林律師為推動臺灣司法改革及法律扶助的重要先行者,其慨然垂手提攜及啟蒙,事無分鉅細,引領我一步步進入律師執業的殿堂,從此開啟了長達十年的學徒生涯。

 

我與同期進所之同袍,從零開始,以師徒制的方式,日日追隨在林律師左右,觀摩學習包括如何與當事人溝通、起草書狀、開庭前的沙盤推演、開庭時之注意事項及對應方式、及開庭後之復盤,恩師林永頌律師均親自逐一帶領指導、且進行嚴格的訓練。當時事務所內,尚有現今由律師轉任司法院大法官之尤伯祥律師,與頂流菁英律師共事,方赫然驚覺原來考上律師,只不過是進入法律殿堂的起點而已,真正要作好一名捍衛民眾權利的律師,需學習的事情、應端正的態度、及待掌握的眉角,其廣度及深度在在都超乎原本的想像!


林律師無私的分享他所有的資源及人脈,每日親自教學指導,我受其栽培及提攜恩同再造,猶記得在辦理某件重大刑案,林律師為了指導我將書狀修訂到無懈可擊為止,師徒二人於深夜時分,仍埋首於成堆的卷宗裡,一起挑燈夜戰直至接近凌晨,恩師不斷的從各種面向斟酌書狀裡的字字句句,一段又一段的手把手教導、沒有任何藏私及保留,唯一所求只是為了要洗刷當事人的冤屈,不管要用多少時間及努力,要將書狀要表達的意思,反覆修訂到淋漓盡致,方能在法庭上為當事人作最有利的爭取!


要作一名對得起自己良心的「律師」,沒有任何「舒適圈」可言、將案子辦好也毫無「捷徑」可循,打官司猶如上戰場,文鋒筆刃、唇槍舌戰此起彼落,法庭上從來不缺針鋒相對的謾罵指責、狡猾詭詐的激烈攻防、更永遠不立場截然相反對立的兩造,其間每每交織著雙方過往反覆疊加的深層恩怨糾葛,訴訟中彼此均不願屈從於對方的主張,各自盤踞在自我認知的山頭上互相對峙,擦撞出的火花令雙方情緒高漲難以平靜,形式上看似在爭勝負、爭對錯,然而更多時候其實是在爭一口氣


一名優秀的律師,除了對法律及判決趨勢的掌握之外,更加看重深層心理韌性、情緒快速調節的精神素質,在硝煙密布之漫天戰火中必須迅速抽離,靜下心來看穿爭執的表象,站在置高點以更廣闊的視野綜觀全局,帶領當事人走出案件的迷霧。每一步實實在在的穩紮穩打、勤勞準備、認真討論、謹慎撰狀開庭前反覆仔細深入各項細節、開庭後完整復盤、及推演研擬下一次開庭的應對策略,全程謹小慎微、如履薄冰這是一份需要在細節及全貌兩種截然不同的鏡頭間隨時精準切換、與挑戰挫折為伍,外表看似光鮮亮麗,然而實則極其勞心勞神、孤獨且充滿負能量的高壓工作。


除了透過日日夜夜埋首在文山牘海之中,字斟句酌善用文字化為書狀、藉由開庭鞏固訴求,以爭取當事人之最佳利益之外,尚需要具備長期面對辦案期限及高壓的承載力、與個案深入溝通的交流力、與對手較量之談判力、在法庭上回應法官問話之現場應變力,及快速調節心情之復原力。


這份行業的核心本質是在處理人與人之間的是非衝突,在真實的開庭現場,兩造間的對立及情緒張力往往非常激烈,在在考驗著律師的深層心理素質、抗壓力、及協調控場的能力,常常會有高強度的爭執對立,需要花很大的心力去處理,每個案件都需要盡心盡力去排解,我自己在律師執業過程中,所有的幸運都伴隨著極其辛勞的付出、及超長時間的投入,完全不存在任何僥倖


觀察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時,是我最屏氣凝神、全神貫注的時候,腦海中會翻湧出各種化解的方式、平息兩造情緒的方法,我最想要做的是讓面前互相指責、叫囂、甚至怒吼拍桌的兩方逐漸平靜下來,用理性及和平的方法調伏衝撞的張力,一起解開本來以為無法打開的死結,協助雙方定紛止爭,重新回歸平靜的生活,當看到雙方從怒火中漸漸走出來,最後握手言和、甚至互相祝福,所帶給我的是無與倫比的成就感,正是這份銘刻在心的感動,讓我在強大的負能量場中堅持下來。


從入行伊始,從來沒有所謂的上下班時間、唯有把事情做好為止的堅持,每天離開辦公室之時,已是夜幕低垂,披星戴月是這份工作的日常,如此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始終堅守在同一個崗位上,長時間獨自沉浸在思維及書寫中,宛如回到童年時總是獨自一人埋首案前,每每於夜深人靜之際,忽感心神朗澈,腦海中倏地翻湧起吉光片羽、或浮現遺漏的細節,尋紙筆飛快的書寫下來,有時可以不經思索的寫滿好幾張紙,這些如雷電般閃過的靈感,每每成為辦案的關鍵所在,一心懸念的唯有如何把案子辦好、如何能夠再更深入案件的細節。


行入中年,回望過去將近五十年的人生,從小到大的所有生命軌跡,似乎都是為了進入這份行業所做的舖陳及延伸,結識的所有人亦幾乎均與這份行業相關,生命中超過百分之90的精力都投入在這份行業之中,對我而言,律師早已超越職業本身,更貫穿了我個人的生命歷程,昇華為一種志業


每次踏進法庭,內心總是對這定奪曲直的殿堂油然升起敬畏之心,即使已執業多年,開庭時仍然戒慎恐懼、如履薄冰,絲毫不敢鬆懈怠慢,因為律師在處理的是攸關民眾生活的重大核心事件,必須嚴謹的執行這份職務,我愈是好好的做,愈可以幫助到更多的人、愈可以帶給更多民眾安心及平靜、愈可以帶領更多與我有緣的當事人走出生命的暴風雨,這份天職在22歲時,悄然降臨在我年輕的生命中,悠長的歲月篇章翻過一頁又一頁,回望人生中最重要的幾個歷史場景,幾乎都是在法庭中為某位戰友奮戰及發聲的每一個瞬間!


因緣際會之下,彷彿上天就是要引領我走上這條道路,創所後積極投入「家事」及「勞動事件」專科領域成為專業家事及勞動事件律師,律師並兼具勞資事務師資格及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資格,承蒙資深前輩提攜及指點,深入研究各種案件之辦案、協商及衝突處理方法。


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院長聘任為「家事調解委員」、及「民事調解委員」,復經新竹縣政府遴聘為「勞動事件獨任調解人」,並受司法院所屬法官學院家事調解委員專業培訓,包括關於家事相關法令、家庭動力、衝突處理、社會正義、弱勢保護、家庭暴力處理、家事調解倫理、案例演練等核心能力專業訓練。調解委員受法院聘任協助爭議雙方進行協商,在主持調解過程中,將畢生對談判協商及衝突處理之實戰經驗,過往身歷交鋒現場對人性的理解及洞察,具體應用在消弭百姓們的對立上,協助法院息訟止爭! 使民眾透過和平的調解,得以早日脫離劍拔弩張的爭執圈,儘速回到平靜的生活!


身為律師,擁有協助改善人們生活的法律專業及影響力,不止要專精於打官司及上法庭辯論、更要深入研究並懂得如何談判與及時和解消弭訟爭,透過一樁樁、一件件從兩造高度對立的衝突開始走入法院,到最後雙方竟然能夠握手言和、甚至互相祝福的結案步出法院,我親身經歷的,是我們這一代的律師菁英們,各自用自己的智慧,與司法攜手共同淬湅出:一個和平的新時代!


「家事」及「勞動事件」已儼然成為事務所之重點辦理案件,得以協助民眾走過人生的婚姻低谷、及勞資關係風暴,找到人生的新方向重新開始!


我的客戶經常會在和我諮詢時流下淚水---我都懂!那是當一個人本來孤獨的行走在人生的低谷中,沒有同伴並肩同行分擔一身的重擔,終於找到一個信任的人可以好好聽自己說話,而流下了「被理解、被認同的淚水」,也是「被保護、被寬慰的淚水」,當事人終於可以對一位自己信任的人,將壓抑在心中已久的委屈、痛苦及不安釋放出來!並將自己身上原本的重擔與同伴一同承擔,並且一起往前走!

 

從小對人性的洞察、近半世紀以來人生的歷程及洗鍊,以及超過23個年頭披上律師袍處理衝突解決的經歷,從90年執業至今,燃燒生命執行律師的天職,更在「家事」及「勞動事件」等案件中充分應用了個人畢生對人性、人生、家庭、父母子女、勞資關係及法律最深入的體會和領悟!

 

18歲第一次踏入台大法學院開始、到22歲大四畢業旋即考上律師、一路上受業於眾多司法界重量級的名師親自教導、律師生涯伊始即承蒙大律師垂手提攜長達10年之久,並有幸承辦臺灣司法史上眾所矚目的重大案件,90年開始執業至今已逾23年,我的人生與司法已經無法分割。

 

律師之路伊始,即幸遇重量級的貴人恩師及師母傾盡資源栽培我、引領我,創業之路上也承蒙眾人之支持及鼓勵,這些幸運絕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理所當然的,我清楚知道,我其實是自己最嚴厲的監察官,必須時時鞭策自己,並謹慎的將能力運用在利他、服務、同理民眾之苦,以執行律師天職,竭盡一切努力並徹底燃燒小我的生命,鞠躬盡瘁以執行這份律師的天賦職務,方不辜負師長對我的知遇及提攜之恩、生命賜予我的幸運及際遇,亦不罔我身上這襲律師法袍所賦予我的公義使命及重責大任!


世人懼怕踏入的法庭,對我來說卻像回家一樣,天生我對法庭擁有一份特別的歸屬感,我認為,法院是國家級的衝突處理中心,進入法院的我總有一種身負責任與使命的感覺。曾經在某一次某個案件的開庭結束後,有位當事人看著我對我說:「妳真的是一個天生的律師!


我感謝、感恩生命賜給我樂觀陽光的天性、吃苦耐勞的毅力、不怕挑戰的膽量、和總是從天而降的機遇,和無數有意義的巧合!一路上許多貴人及周遭朋友們的鼎力相挺及扶持,在變幻莫測的旅途中,民眾們對我高度的肯定和讚許、同袍間偶爾互相分享各自辦案的辛酸和笑語,在一個又一個挑燈夜戰、振筆疾書的深夜裡,總是在疲憊不堪幾乎快撐不下去時,讓我破涕為笑,忘了什麼是勞累、什麼又是辛苦。


我知道除了我以外,還有更多比我更認真、更有天份的人,也跟我一樣在為這個世界的和平努力著,我們所做的,是為了要讓我們共同的家園更安定、更幸福、更溫暖、更有人性!單單是想到這些,無論多累,我就又有了再為百姓們拚搏的前進動力!


對我來說,法律條文或法律書籍從來都不是僵硬的教條或教科書,在我眼裡,法律是人類透過無數次的揭杆起義、浴血奮戰、衝突對立、殺伐抗爭…,隨著歷史風雲的更迭起伏,在無數人的血淚交織中,踏著先人的步履一步步走到現在,集眾人的智慧所淬湅出的文明與精華!


猶記得十餘歲時念法學院,第一次讀到行政法及刑事訴訟法,內心的感動及震撼無法言喻!在深夜讀書讀到淚流滿面的我,掩卷久久不能自已,縈繞心頭的是,五千年的中華歷史長河中,曾經有多少百姓沉冤難雪卻無處可訴、有多少人民受盡壓搾、遭到刑求逼供卻百口莫辯只能自苦,又有多少先民就此覆滅在滔滔的歷史洪流中…然而在於今的新時代,何其有幸,終於出現人民可以為自己主張權利的正當法律程序、及各種使百姓有權利向上爭取的法律制度,確保民眾可以直接透過挑戰公權力的管道、規範及平台,為自己發聲!與官方公平、公開的分庭抗禮,依法向公權力挑戰、維護及保障自身人權!這些我們現在看來理所當然的程序,翻遍中華五千年歷史,是從來無法想像的事情!


無數的先驅者在歷史的洪流中奮勇抗爭,始終堅持對法治及人權的想望,從未放棄改革及追尋,鼓舞著一代又一代的後繼者迎頭而上,透過群體共同努力,方締造了如此的新時代!宛如人類黑暗的歷史長夜中,驟然乍現的星光!而我又何其有幸,能在這樣的新時代背景下,擁有學習這些知識的寶貴機會及資源,由衷感激所有曾經降臨在生命中的幸運、恩慈及貴人無私的垂手提攜,期能游刃於手中的文鋒,掃蕩悍戾之雷霆!將滴灑於心間的雨露,平息訟爭之騰沸!


「君子居下,則排一方之難;在上,則息萬物之囂,其道一耳。津梁道途,廢壞不治者,孤嫠衰疾無告者,量吾力之所能,隨時圖之,不無小補,若必待富而後謀,則天下終無成之事矣。」


浮生倏忽一瞬 何其須臾,寄居天地逆旅 宛若蜉蝣,凡所有相 皆是虛妄。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輾轉翻騰無邊苦海之中,回頭遠望莫非幻景。有幸得遇有緣之人,窮盡畢生所學,以霹靂手段行慈悲志業,形式上看似針鋒相對的戰場,實質上卻隱含著對人的關懷及同理。貌似飛披上律師袍馳聘於紅塵江湖之間,實則考驗自身對境練心、借假修真的功夫。就算是以最嚴厲的陳詞進行辯論及攻防,但心中懷抱的始終是利他的本心、希望協助當事人「定紛止爭」的初衷!


同為新竹地院調解委員現已退休之袁從楨前庭長是我極為尊敬的法界前輩,他曾在文集中與後輩分享:「法律『社會』層面的東西,但人不止活在社會中,更活在『天地』間,天地間有比法律更真實而高尚的東西」。我認為,真正高明的實務工作者,必先「通透」法律、繼而看穿」法律、而終能拋下」法律。法律只是一個用來渡河的「竹筏、一個最終必須捨下的「工具。而「法庭是衝突湧現後浮出水面的「中繼島,最重要的是在這個平台上「解決問題」,律師猶如擺渡人,協助當事人早日渡過激流、平安抵達彼岸,重新回歸平靜的生活,這才是訴訟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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