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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天職

一名好的律師

最應該守護的,就是自己的當事人!

為了保護自己的當事人,必須挺身而出而無所畏懼

不應該害怕去得罪任何人!

為了爭取還給當事人一個清白和公道,要堅持到底!

說出當事人的委屈及痛苦,是律師的天職!

當事人的信任和肯定,就是律師的報酬!


護受委屈的當事人,是律師的天職!

對我來說,「律師」是一份神聖的天職!而絕不止是一份工作而已,每一個有緣相遇的當事人,都是我最看重的對象!為當事人所寫的每一份狀子、開的每一次庭,都飽含著我對案件的熱情!

記得某個當事人曾經在看完我費盡心血所寫的辯論狀之後,眼角立刻流下了眼淚,那是一種當內心的委屈被傾聽、被同理之後,知道這世上有個律師竟然這麼懂她心裡的難過、懂她內心原本獨自承受的委屈、懂她長期以來反覆煎熬的痛苦、懂她壓在心靈最深處的辛酸!因此流下了被理解、被同理的淚水。


當事人知道接下來的每步路,都有一位理解且同理她/他的律師,會陪伴她/他走完這段人生的低谷、及法律程序的道路,並堅持為當事人挺身而出、為當事人發聲爭取權利以筆鋒為刀鋒,為當事人而戰她/他絕不孤單!



「律師」通常會讓民眾有距離感,一般印象中的律師可能是專業但冷漠的!

之所以取名為「永愛」法律事務所,是強調以「愛」為主軸!

永愛的「愛」,代表的是「傾聽」「同理」


「傾聽」當事人內心最深處的委屈,「同理」當事人曾經獨自揹負的沉沉重擔,以律師的專業及經驗為立基點,再挹注真誠的陪伴及關懷,讓當事人在走過這一段人生最委屈的低谷時,到從內心感受到真正有一位懂法律的夥伴伸出溫暖的援手,給予最及時且最需要的協助與支持,而讓當事人感到安心及信賴!在面對法律程序的十字路口不再徬徨,是我創立「永愛」法律事務所的初衷及堅持的信念!

作為一位女性律師,同時我也是孩子的母親!


同時擁有女性及母性的柔軟度及同理心,但同時又具有以筆鋒為刀鋒,在法庭上捍衛當事人的剛性特質,我是一個看重「正義」、「公理」的人,具有剛柔並濟的個性及精準使用文字的天賦,我一直堅持挺身而出保護自己的當事人!置當事人的利益於最高點!透過律師的法律專業,將當事人的委屈及苦楚,透過文字及語言的力量,在法庭上表現出來,為自己的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

作為我的當事人,會感受到我對當事人的真誠及付出,許許多多曾經陪伴過的當事人,都成為了我的好朋友,看到他/她們經過我的陪伴,迎向人生的曙光、擺脫過去的灰暗及負能量,最後找到人生的方向!


所有當事人對我的支持及信賴,就是我擔任律師這份天職所能獲得最大的報酬!


法律與文字

在法庭的戰場上

是用來交鋒的刀劍與利刃

身為一名律師

如果內心深處

沒有秉持著想要守護當事人的信念

沒有堅持著勢不可移的操守與原則

那麼,無論再怎麼厲害的操作手法

仍舊只是一名法匠而已

唯有永遠將當事人的利益放在最高的位置

「永持良善  以愛助人」

內心秉持著守護當事人的信念

堅持為當事人挺身而出

燃燒自己有限的生命為當事人爭取最高的權益

踏踏實實地執行律師的寶貴天職

誠實的向當事人分析案件的全貌

完整的分析戰略與指引當事人前進的方向

才是一位律師最該堅持的事!

作為律師

我最感謝的是力挺我的每一位當事人

我的人生絕大部分的時間,就是用來陪伴當事人走過他/她們的人生旅途

如果我也有幸參與您的人生故事

那麼,是您用您獨一無二、最寶貴的生命歷程和體會

成就了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