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R TEAM

黃韋齊律師【主持律師】【所長】

學經歷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家事調解委員

【●受司法院所屬法官學院家事調解委員專業培訓

包括關於家事相關法令、家庭動力、衝突處理、社會正義、弱勢保護、家庭暴力處理、家事調解倫理、案例演練等核心能力專業訓練】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新竹縣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司法組畢業

●臺大法律畢業當年應民國88年律師高考,經考試院考選部榜示錄取,而後於隔年取得律師 證書及律師執業資格至今(89年度臺檢證字第4466號律師證書)

●於民國91年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

●兼具律師及勞資事務師雙重資格

執行律師業務地區:台北、新北、板橋、士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
家事爭議案件律師
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律師
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
勞資爭議案件律師
民事爭議案件律師
行政訴訟案件律師
仲裁爭議案件律師
上市櫃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知名公司經營權爭議民事案件律師
重大公共工程款請求民事案件律師
社團法人新竹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專業倫理委員會委員
通曉中、英文得處理外籍人士在臺灣之訴訟代理案件

我出身於警官家庭,從小在臺北市中正區長大,家中長輩服務於警官隊,受任貼身護衛其後擔任中華民國總統之國家級首長,父執輩之袍澤多為中央警大畢業之刑事警官、特警精銳,因緣際會之下,青少年時期曾蒙內政部警政署署長當面提點,至今仍然印象深刻!警徽上的和平鴿標誌、及所敬奉的關公忠義及正氣,從小便深深的烙印在我的腦海中,自小喜歡看偵探推理故事,對於除暴安良及懲凶罰惡的歷史中,主人翁對於正義及公平的追求,更是心嚮往之!

 

從小我就很喜歡讀書,印象中小時候每天睡覺前都要抱著一本厚厚的大字典看到滿意為止,當別的小孩子還在玩鬧嬉戲的時候,我卻早就已經是一個懂得察言觀色的早熟孩子,一天可以花十幾個小時念書、不會感到疲倦,因為從小長時間提筆寫字,右手的手指上長了一層又一層的厚繭亦不為苦,在其他同學都還不知道自己未來的去向時,便立定志向要從事法律專業,還記得在小學三年級時,曾寫下以後想要當「首席檢察官」的志願!

 

在一心苦讀之下,18歲時高中臺灣最高學府,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司法組就學期間,師承林子儀大法官為個人導師、並傳授憲法,並師承王澤鑑大法官傳授民法、翁岳生大法官(前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傳授公法、蔡墩銘教授傳授刑法、邱聯恭教授傳授民事訴訟法、及許宗力大法官(現任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傳授行政法等重量級名師門下受教學習。


自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法律系大四畢業當年,首次應88年律師高考,經考試院考選部榜示錄取,考上律師的時候年紀為實歲22歲,於臺灣大學大四應屆畢業當年旋即考上律師,而後於隔年取得律師證書及律師執業資格,自90年執業迄今已逾23個年頭。


取得律師資格後,幸遇恩師即林永頌律師青睞(司法改革基金會前任董事長、及永信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師母即施淑貞律師亦對我至為關懷,林律師慨然垂手提攜及啟蒙,事無分鉅細,引領我一步步進入律師執業的殿堂。

 

我與同期進所之同袍,從零開始,以師徒制的方式,向林律師學習包括如何與當事人溝通、撰狀、開庭前的沙盤推演、開庭時之注意事項及對應方式、及開庭後之再準備及再討論,恩師林永頌律師均親自逐一帶領指導、且以最嚴格及高規格的方式進行訓練。


林律師乃為律師界之重量級人物、且為業界有名的嚴師,我受到最嚴謹之律師執業訓練長達10年之久,學徒制之學習壓力極其嚴竣,林律師以最高規格及標準訓練我,為達到頂級指標,必須鍛鍊自己對常人無法忍受的刻苦及艱難甘之如飴,當10年期滿之時,回望周邊,當初同時進所的同袍均早已離開,同期只剩我一人。


林律師無私的分享他所有的資源及人脈,不吝栽培及提攜我,猶記得在辦理某件重大刑案,林律師為了指導我將書狀修訂到無懈可擊為止,師徒二人於深夜時分,仍埋首於成堆的卷宗裡,一起挑燈夜戰直至接近凌晨,恩師不斷的從各種面向斟酌書狀裡的字字句句,一段又一段的手把手教導、沒有任何藏私及保留,唯一所求只是為了要洗刷當事人的冤屈,不管要用多少時間及努力,要將書狀要表達的意思,反覆修訂到淋漓盡致為止,方能在法庭上為當事人作最有利的爭取!

 

回望從事律師生涯的第一件案子及第一次開庭,就是處理遷台以來眾所矚目的社會治安刑事案件,也是臺灣司法史上最重大之命案,對當時的臺灣社會產生永難磨滅的震撼,其影響所及非但受到國內之重視,更曾受到國際社會關注。

 

擔任律師的起點,就是協助林律師辦理上開重大刑案,過程中一點一滴開始學習如何鉅細靡遺、抽絲剝繭的分析科學證據,並以各種視野及面向去剖析案件之切入點及辦案策略,更深入了解律師辦案、及律師如何開庭的準備及辦案的科學方法。


第一次開庭刻骨銘心的經驗,當時甫為大學畢業不久的青年,見到恩師林永頌律師,在法庭上慷慨激昂的為當事人辯護陳詞,言談間以縝密的訴訟攻防,逐一拆解每個科學證據背後之涵義,話語間動之以情、說之以理、述之以法,年輕的我當場被林律師開庭時凜然之風采、及縝密的辯論所深深折服,內心也被強烈撼動!立志要跟隨林律師好好學習如何成為一個兼具實力風骨正氣之公義之師!

 

當時的我忝任律師之職,因跟隨林律師辦案,得以深入學習如何處理高度複雜性案件的科學方法,林律師對我賦予高度的期許,以最嚴厲的方式鍛造及培育我,身為學徒,曾長時間處於高強度、高壓力的嚴厲訓練中,然而也因此奠定了我未來從事律師生涯中,始終堅持在辦案過程中秉持一絲不苟、戒慎嚴謹的辦案態度、及講求科學證據的辦案精神,我更擅於自我鞭策及嚴格要求自己,無論是書狀之撰寫、開庭之陳詞、與當事人之溝通、及開庭前後之準備,都必須逐一確認且精準到位,把握每一次開庭的寶貴機會,為當事人作最佳之爭取!

 

長達10年的學徒歷練,林律師重用我、支持我,並作為我律師之路上最堅實的後盾,宛如我的再生父母一般,傾盡其最大的資源栽培我、訓練我,林律師親身示範如何既以宏觀的視野綜觀案件近程及遠程之走向,復以深入的目光扣緊案件最關鍵之核心細節,堅持用科學的精神及方法辦案,精準的為當事人指出前進的方向,帶領當事人走出案件的迷霧。

 

當我成為一位成熟的律師之後,林律師陸續將事務所最重大的案件交給我辦,並賦予我非常大的處理空間,讓我盡情馳聘在浩瀚的法海中,其間曾協助辦理公共建設逾億元之請求工程款案件,同時協助知名之上市櫃公司等企業主,進行各類維護權利之訴訟及非訟事件等高難度案件,及辦理眾所矚目之社會重大案件。

 

創所後,曾協助遭受詐騙集團犯罪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億元之受害人團體,律師協助檢方調查及提起公訴,將詐騙集團首腦繩之以法,最終法院判處其等重刑,更重要的是,每名被害人或數百萬元、或數千萬元不等的受害金額,透過律師的協助,竟能拿回其中絕大部份,這在詐騙猖獗的現代,受害人原本被詐騙到傾家蕩產,最後竟然還能將被騙的錢拿回來,受害人都感到不可思議,當受害人跟我說錢真的拿回來的時候,他們流下了感動的眼淚,我則再一次堅信:「正義是存在的!

 

因緣際會之下,彷彿上天就是要引領我走上這條道路,創所後積極投入「家事」及「勞動事件」專科領域成為專業家事及勞動事件律師,律師並兼具勞資事務師資格及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資格,承蒙資深前輩提攜及指點,深入研究各種案件之辦案、協商及衝突處理方法。

 

復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遴選成為「家事調解委員」、及「民事調解委員」,調解委員受法院聘任協助爭議雙方進行協商,在主持調解過程中,將畢生對談判協商及衝突處理之實戰經驗,過往身歷交鋒現場對人性的理解及洞察,具體應用在消弭百姓們的對立上,協助法院息訟止爭! 使民眾透過和平的調解,得以早日脫離劍拔弩張的爭執圈,儘速回到平靜的生活!


身為律師,擁有協助改善人們生活的法律專業及影響力,不止要專精於打官司及上法庭辯論、更要深入研究並懂得如何談判與及時和解消弭訟爭,透過一樁樁、一件件從兩造高度對立的衝突開始走入法院,到最後雙方竟然能夠握手言和、甚至互相祝福的結案步出法院,我親身經歷的,是我們這一代的律師菁英們,各自用自己的智慧,與司法攜手共同淬湅出:一個和平的新時代!

 

「家事」及「勞動事件」已儼然成為事務所之重點辦理案件,得以協助民眾走過人生的婚姻低谷、及勞資關係風暴,找到人生的新方向重新開始!

 

我的客戶經常會在和我諮詢時流下淚水---我都懂!那是當一個人本來孤獨的行走在人生的低谷中,沒有同伴並肩同行分擔一身的重擔,終於找到一個信任的人可以好好聽自己說話,而流下了「被理解、被認同的淚水」,也是「被保護、被寬慰的淚水」,當事人終於可以對一位自己信任的人,將壓抑在心中已久的委屈、痛苦及不安釋放出來!並將自己身上原本的重擔與同伴一同承擔,並且一起往前走!

 

從小對人性的洞察、近半世紀以來人生的歷程及洗鍊,以及超過22個年頭披上律師袍處理衝突解決的經歷,從90年執業至今,燃燒生命執行律師的天職,更在「家事」及「勞動事件」等案件中充分應用了個人畢生對人性、人生、家庭、父母子女、勞資關係及法律最深入的體會和領悟!

 

18歲第一次踏入台大法學院開始、到22歲大四畢業旋即考上律師、一路上受業於眾多司法界重量級的名師親自教導、律師生涯伊始即承蒙大律師垂手提攜長達10年之久,並有幸承辦臺灣司法史上眾所矚目的重大案件,90年開始執業至今已逾23年,我的人生與司法已經無法分割。

 

律師之路伊始,即幸遇重量級的貴人恩師及師母傾盡資源栽培我、引領我,創業之路上也承蒙眾人之支持及鼓勵,這些幸運絕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理所當然的,我清楚知道,我其實是自己最嚴厲的監察官,必須時時鞭策自己,並謹慎的將能力運用在利他、服務、同理、奉獻、悲憫及執行律師天職之上,竭盡一切努力並徹底燃燒小我的生命,鞠躬盡瘁以執行這份律師的天賦職務,方不辜負生命賜予我的種種不凡的幸運及特殊的際遇,亦不罔我身上這襲律師法袍所賦予我的公義使命及重責大任!


猶記得從小的志願其實是當打擊犯罪的檢察官,從前的高中同學、大學同學、甚至律師同榜的同學,也多有在全國各地之檢察署擔任主任檢察官職務,我雖然無緣擔任檢察官,但回望人生從青年時期一路走來的歷程,宛如再生父母的恩師及師母永遠是我的靠山,共患難共打拚的摯友及同袍永遠是我的支柱,作為在野法曹我們身上所同樣穿著的這一襲襲黑白分明的律師袍,標誌著就是我們身為律師最重要的任務及使命!


世人懼怕踏入的法庭,對我來說卻像回家一樣,天生我對法庭擁有一份特別的歸屬感,我認為,法院是國家級的衝突處理中心,進入法院的我總有一種身負責任與使命的感覺,曾經在某一次某個案件的開庭結束後,有位當事人看著我對我說:「妳真的是一個天生的律師!

 

「律師」這份職務,對我來說不是一份世俗的工作,而是我肩頭上的神聖使命,每次踏進事務所,內心總是戒慎恐懼、如履薄冰,因為我在處理的是攸關民眾生命中的大事,我必須嚴謹的執行這份職務,我愈是好好的做,愈可以幫助到更多的人、愈可以帶給更多民眾安心及平靜、愈可以帶領更多與我有緣的當事人走出生命的暴風雨,這份天職在22歲時,悄然降臨在我年輕的生命中,悠長的歲月篇章翻過一頁又一頁,回望人生中最重要的幾個歷史場景,幾乎都是在法庭中為某位戰友奮戰及發聲的每一個瞬間!


還記得就讀台大法學院時,與來自全國各地之菁英共同學習,周遭的同儕表現優異非凡,令我感到吃驚,第一次深深感覺到什麼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相較之下,我並沒有同學們過人的智商、遊歷世界各國的見識、家裡也沒有額外給我更多的資源,從大一開始,我白天念書、晚上到處兼任家教賺取自己的生活費,我知道,我有的是不怕吃苦的勤奮、不怕被罵的個性、不怕挑戰的膽量、更有著不怕放的更低的身段,我告訴我自己,只要我夠認真、夠努力、不怕苦、不怕難,一定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


我感謝、感恩生命賜給我樂觀陽光的天性、吃苦耐勞的毅力、不怕挑戰的膽量、和總是從天而降的機遇!一路上許多貴人及周遭朋友們的鼎力相挺及扶持,在變幻莫測的旅途中,民眾們對我高度的肯定和讚許、同袍間偶爾互相分享各自辦案的辛酸和笑語,在一個又一個挑燈夜戰、振筆疾書的深夜裡,總是在疲憊不堪幾乎快撐不下去時,讓我破涕為笑,忘了什麼是勞累、什麼又是辛苦。


我知道除了我以外,還有更多比我更認真、更有天份的人,也跟我一樣在為這個世界的和平努力著,我們所做的,是為了要讓我們共同的家園更安定、更幸福、更溫暖、更有人性!單單是想到這些,無論多累,我就又有了再為百姓們拚搏的前進動力!


對我來說,法律條文或法律書籍從來都不是僵硬的教條或教科書,在我眼裡,法律是人類透過無數次的揭杆起義、浴血奮戰、衝突對立、殺伐抗爭…,隨著歷史風雲的更迭起伏,在無數人的血淚交織中,踏著先人的步履一步步走到現在,集眾人的智慧所淬湅出的文明與精華!


猶記得十餘歲時念法學院,第一次讀到行政法及刑事訴訟法,內心的感動及震撼無法言喻!在深夜讀書讀到淚流滿面的我,掩卷久久不能自已,縈繞心頭的是,五千年的中華歷史長河中,曾經有多少百姓沉冤難雪卻無處可訴、有多少人民受盡壓搾、遭到刑求逼供卻只能自苦,又有多少先民就此覆滅在滔滔的歷史洪流中…然而在於今的新時代,何其有幸,終於出現人民可以為自己主張權利的正當法律程序、及各種使百姓有權利向上爭取的法律制度,確保民眾可以直接透過挑戰公權力的管道、規範及平台,為自己發聲!與官方公平、公開的分庭抗禮,依法向公權力挑戰、維護及保障自身人權!這些我們現在看來理所當然的程序,翻遍中華五千年歷史,是從來無法想像的事情!


如此的新時代,宛如人類黑暗的歷史長夜中,驟然乍現的星光!而我又何其有幸,能在這樣的新時代背景下,擁有學習這些知識的寶貴機會,我想要提供幫助,傾盡我的全力!


發自內心對人群奉獻愛心及悲憫,以霹靂手段行慈悲志業,形式上看似針鋒相對的戰場,實質上卻隱含著對人的關懷及同理,就算是以最嚴厲的陳詞進行辯論及攻防,但心中懷抱的始終是協助當事人「定紛止爭」的初衷!法律只是一個工具、法庭是衝突解決的平台,最重要的是「解決問題」,讓當事人早日回歸平靜的生活,這才是訴訟的真正目的!

 



在累積多年的執業實務案件經驗後,曾經手之案件涵蓋「民事」、「家事」、「刑事」、「行政訴訟」、「非訟」、「強制執行」、「爭議仲裁」、及「外籍人士在臺灣之訴訟事件」,並進行各類法律講座授課及企業員工教育訓練等。

曾多次協助外籍人士辦理民事訴訟及刑事程序等,執業多年,嫻熟各類「民事求償」、「公寓大廈管理爭議」、「強制執行」、「勞資爭議」、「行政訴訟」、「刑事辯護」及「處理家庭紛爭」、「離婚」、「爭取子女監護權」、「扶養費」、「夫妻分配剩餘財產」等「爭議解決」及「調解」程序,並擅長撰擬各種「書狀」及「契約」。


我更關注勞資爭議,深入研究勞、資雙方衝突之各類面向及紛爭解決機制,同時兼具「律師」及「勞資事務師」之雙重資格!經新竹縣政府聘任為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擅長調處勞方與資方間之歧見,以法律及實務經驗為當事人爭取最高之權益!


律師亦關注「公寓大廈管理爭議」,深入研究社區事務、管委會、物業、住方等衝突之各類面向及紛爭解決機制!擅長調處歧見,以法律及實務經驗,為當事人擬訂最有利之對策,爭取最佳之權利保護,使社區成為住戶真的能夠安居的家園、而不是戰場!


恩師林永頌律師在我律師生涯啟蒙的早期,就樹立了最高的標準!我永遠記得,為一個深陷冤屈之當事人寫狀,即使已經進入深夜時分,恩師仍然精神抖擻的反覆討論、修改狀子的內容,不管要花多少時間、要花多少精力,都要堅持身為律師之天職所在,為當事人所寫的每一個字、所發聲的每一句話,攸關當事人生命中重要的事件,絕對要嚴謹再嚴謹、慎重再慎重!


「每個案件背後,都隱含著當事人的委屈和眼淚!」,保護受委屈的當事人,是律師的天職!


我從事這份律師職責雖已多年,然對每件案件的處理,至今依然戒慎恐懼、如履薄冰,永遠將當事人的寶貴權益置於最高點!


律師絕不是機械化的去操作法律文字,而是用同理的心傾聽當事人的委屈,用最誠實的態度向當事人剖析案件的利弊取捨,用最專業的建議提供律師全面的實務觀點,讓當事人可以了解案件的全貌並選擇最有利的方案,律師對我而言,絕不是一份工作,而是一份天職!


這是我從我的恩師林永頌律師身上,所學習到最寶貴的執業態度!


文字,本身就具有強烈的生命力每一個文字、每一句話,都飽含了撰寫者透過文字書寫的力量!在文字面前,我用最謙卑的態度,嚴謹的運用文字的力量去呈現每一份書狀,我用我的生命去撰寫、去表達、去捍衛保護將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件,如此深深的相信我、託付給我的每一位當事人!」


「我願燃燒生命去捍衛、去保護每個願意託付案件給我的當事人!」

正義,是唯一信念!


人民冤聲騰沸,是因為受到了委屈!」,律師的天職就是為民發聲、化解衝突!


法律與文字

在法庭的戰場上

是用來交鋒的刀劍與利刃

身為一名律師

如果內心深處

沒有秉持著想要守護當事人的信念

沒有堅持著勢不可移的操守與原則

那麼,無論再怎麼厲害的操作手法

仍舊只是一名法匠而已

唯有永遠將當事人的利益放在最高的位置

「永持良善  以愛助人」

內心秉持著守護當事人的信念

堅持為當事人挺身而出

燃燒自己有限的生命為當事人爭取最高的權益

踏踏實實地執行律師的寶貴天職

誠實的向當事人分析案件的全貌

完整的分析戰略與指引當事人前進的方向

才是一位律師最該堅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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