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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韋齊律師【主持律師/所長】

學經歷

【請注意】本所「絕無」透過「臉書」經營任何業務!如在臉書上看到本律師頭像或宣稱反詐騙,都是詐騙!

●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遴聘為家事調解委員(家事調解委員名冊編號 01317)

【●受司法院所屬法官學院家事調解委員專業培訓

包括關於家事相關法令、家庭動力、衝突處理、社會正義、弱勢保護、家庭暴力處理、家事調解倫理、案例演練等核心能力專業訓練】

●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遴聘為民事調解委員(民事調解委員名冊編號 01935 )

●經新竹縣政府遴聘為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司法組畢業

●臺大法律畢業當年應民國88年律師高考,經考試院考選部榜示錄取,而後於隔年取得律師 證書及律師執業資格至今(89年度臺檢證字第4466號律師證書)

●於民國91年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

●兼具律師及勞資事務師雙重資格

家事爭議案件律師
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律師
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
勞資爭議案件律師
民事爭議案件律師
行政訴訟案件律師
仲裁爭議案件律師
上市櫃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知名公司經營權爭議民事案件律師
重大公共工程款請求民事案件律師
社團法人新竹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專業倫理委員會委員

我出身於警官家庭,從小在臺北市中正區長大,父親曾於警官隊服務、受任於博愛特區負責嚴家淦副總統之維安勤務,父執輩之袍澤多為國立中央警察大學畢業之刑事警官,因緣際會之下,青少年時期承蒙時任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之世伯當面提點,至今仍然印象深刻!警徽上的和平鴿標誌、及所敬奉的關公忠義及正氣,從小便深深的烙印在我的腦海中,自小喜歡看偵探推理故事,對於除暴安良及懲凶罰惡的歷史中,主人翁對於正義及公平的追求,更是心嚮往之!

 

我是家中的獨生女,自小沒有手足相伴,最好的朋友就是書本,記憶中的童年,很早就在國語日報社學習寫作及在圖書館中度過,長時間沉浸在書海中,可以讓我忘卻孤單,讀書寫作成為我的日常。小時候,每天都抱著一本厚厚的大字典看到睡著、當別的小孩子還在玩鬧嬉戲的時候,我卻成為一個擅於察言觀色、喜歡寫作的早熟孩子,一天可以花十幾個小時獨自徜徉在書海中自得其樂,因為長時間提筆寫字,右手的手指上長了一層又一層的厚繭,在其他同學都還不知道自己未來的去向時,從閱覽群書中我逐漸摸索找到自己想做的事,便立定志向要從事法律專業!

 

18歲時高中臺灣最高學府,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司法組就學期間,師承林子儀大法官為個人導師、並傳授憲法,並師承王澤鑑大法官傳授民法、翁岳生大法官(前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傳授公法、蔡墩銘教授傳授刑法、邱聯恭教授傳授民事訴訟法、及許宗力大法官(現任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傳授行政法等重量級名師門下受教學習法律。


自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法律系大四畢業當年,首次應88年律師高考,經考試院考選部榜示錄取,考上律師的時候年紀為實歲22歲,於臺灣大學大四應屆畢業當年旋即考上律師,而後於隔年取得律師證書及律師執業資格,自90年執業迄今已逾23個年頭。


取得律師資格後不久,幸遇律師生涯中最重要的貴人及引航者---恩師林永頌律師青睞提拔,師母即施淑貞律師亦對我至為關懷,林律師慨然垂手提攜及啟蒙,事無分鉅細,引領我一步步進入律師執業的殿堂。

 

我與同期進所之同袍,從零開始,以師徒制的方式,日日追隨在林律師左右,觀摩學習包括如何與當事人溝通、起草書狀、開庭前的沙盤推演、開庭時之注意事項及對應方式、及開庭後之復盤,恩師林永頌律師均親自逐一帶領指導、且進行嚴格的訓練。事務所內之菁英律師群,尚有現今由律師轉任司法院大法官之尤伯祥律師,與之共事,方赫然驚覺原來考上律師,只不過是進入法律殿堂的起點而已,真正要作好一名捍衛民眾權利的律師,需學習的事情、應端正的態度、及待掌握的眉角,其廣度及深度在在都超乎原本的想像!


林律師乃為律師界之重量級人物、且為業界有名的嚴師,我受到最嚴謹之律師執業訓練長達10年之久,學徒制之學習壓力極其嚴竣,林律師以最高規格及標準訓練我,為達到頂級指標,必須鍛鍊自己對刻苦及艱難甘之如飴,在這段長達10年的訓練期間,我也發現隨著肩頭的負荷日益沉重,自己的韌性及抗壓能力亦愈發成熟,當10年期滿之時,回望周邊,當初同時進所的同袍均早已離開,同期只剩我一人。


林律師無私的分享他所有的資源及人脈,不吝栽培及提攜,猶記得在辦理某件重大刑案,林律師為了指導我將書狀修訂到無懈可擊為止,師徒二人於深夜時分,仍埋首於成堆的卷宗裡,一起挑燈夜戰直至接近凌晨,恩師不斷的從各種面向斟酌書狀裡的字字句句,一段又一段的手把手教導、沒有任何藏私及保留,唯一所求只是為了要洗刷當事人的冤屈,不管要用多少時間及努力,要將書狀要表達的意思,反覆修訂到淋漓盡致為止,方能在法庭上為當事人作最有利的爭取!


要作一名對得起自己良心的「律師」,毫無任何「舒適圈」可言,一名好律師,絕不能單憑聰明、天賦、或口才,唯一依靠及憑藉的,是每一步實實在在的穩紮穩打、勤勞準備、認真討論、謹慎撰狀開庭前反覆仔細檢查各項細節、開庭後完整復盤、及推演研擬下一次開庭的應對策略這是一份外表看似光鮮亮麗,然而實則極其孤獨、勞心勞神及充滿負能量的工作。


除了透過日日夜夜埋首在卷海中,字斟句酌善用文字化為書狀、藉由開庭鞏固訴求,以爭取當事人之最佳利益之外,尚需要具備長期面對辦案期限及高壓的承載力、與個案深入溝通的交流力、與對手較量之談判力、在法庭上回應法官問話之現場應變力,及快速抽離調適心情之復原力。


這份行業的核心本質是在處理人與人之間的是非,在真實的開庭現場,兩造間的對立及情緒張力往往非常激烈,在在考驗著律師的深層心理素質、抗壓力、及協調控場的能力,常常會有高度衝突的刺激場面需要花很大的心力去處理,完全不存在任何僥倖。


觀察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時,是我最屏氣凝神、全神貫注的時候,腦海中會翻湧出各種化解的方式、平息兩造情緒的方法,我最想要做的是讓面前互相指責、叫囂、甚至怒吼拍桌的兩方逐漸平靜下來,用理性及和平的方法一起解開本來以為無法打開的死結,協助雙方定紛止爭,重新回歸平靜的生活,當我看到雙方從熊熊怒火中走出來,最後握手言和、甚至互相祝福,會帶給我無與倫比的成就感,正是這份銘刻在心的成就感,讓我在強大的負能量場中堅持下來。


從入行伊始,從來沒有所謂的上下班時間、唯有把事情做好為止的堅持,每天離開辦公室之時,已是夜幕低垂,披星戴月是這份工作的日常,如此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堅守在同一個崗位上,長時間獨自沉浸在思維及書寫中,宛如回到童年時總是獨自一人埋首案前,夜深人靜之際心神朗澈,腦海中倏地翻湧起吉光片羽、或浮現遺漏的細節,尋紙筆飛快的書寫下來,有時可以不經思索的寫滿好幾張紙,這些如雷電般閃過的靈感,每每成為辦案的關鍵所在,一心懸念的唯有如何把案子辦好、如何能夠再更深入案件的細節。


行入中年,回望過去將近五十年的人生,從小到大的所有生命軌跡,似乎都是為了進入這份行業所做的舖陳及延伸,結識的所有人亦幾乎均與這份行業相關,生命中超過百分之90的精力都投入在這份行業之中,對我而言,律師早已超越職業本身,貫穿了我個人的生命歷程,昇華為一種志業


每次踏進法庭,內心總是對這定奪曲直的殿堂油然升起敬畏之心,即使已執業多年,開庭時仍然戒慎恐懼、如履薄冰,絲毫不敢鬆懈怠慢,因為律師在處理的是攸關民眾生活的重大核心事件,必須嚴謹的執行這份職務,我愈是好好的做,愈可以幫助到更多的人、愈可以帶給更多民眾安心及平靜、愈可以帶領更多與我有緣的當事人走出生命的暴風雨,這份天職在22歲時,悄然降臨在我年輕的生命中,悠長的歲月篇章翻過一頁又一頁,回望人生中最重要的幾個歷史場景,幾乎都是在法庭中為某位戰友奮戰及發聲的每一個瞬間!


因緣際會之下,彷彿上天就是要引領我走上這條道路,創所後積極投入「家事」及「勞動事件」專科領域成為專業家事及勞動事件律師,律師並兼具勞資事務師資格及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資格,承蒙資深前輩提攜及指點,深入研究各種案件之辦案、協商及衝突處理方法。


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遴聘為「家事調解委員」、及「民事調解委員」,復經新竹縣政府遴聘為「勞動事件獨任調解人」,並受司法院所屬法官學院家事調解委員專業培訓,包括關於家事相關法令、家庭動力、衝突處理、社會正義、弱勢保護、家庭暴力處理、家事調解倫理、案例演練等核心能力專業訓練。調解委員受法院聘任協助爭議雙方進行協商,在主持調解過程中,將畢生對談判協商及衝突處理之實戰經驗,過往身歷交鋒現場對人性的理解及洞察,具體應用在消弭百姓們的對立上,協助法院息訟止爭! 使民眾透過和平的調解,得以早日脫離劍拔弩張的爭執圈,儘速回到平靜的生活!


身為律師,擁有協助改善人們生活的法律專業及影響力,不止要專精於打官司及上法庭辯論、更要深入研究並懂得如何談判與及時和解消弭訟爭,透過一樁樁、一件件從兩造高度對立的衝突開始走入法院,到最後雙方竟然能夠握手言和、甚至互相祝福的結案步出法院,我親身經歷的,是我們這一代的律師菁英們,各自用自己的智慧,與司法攜手共同淬湅出:一個和平的新時代!


「家事」及「勞動事件」已儼然成為事務所之重點辦理案件,得以協助民眾走過人生的婚姻低谷、及勞資關係風暴,找到人生的新方向重新開始!


我的客戶經常會在和我諮詢時流下淚水---我都懂!那是當一個人本來孤獨的行走在人生的低谷中,沒有同伴並肩同行分擔一身的重擔,終於找到一個信任的人可以好好聽自己說話,而流下了「被理解、被認同的淚水」,也是「被保護、被寬慰的淚水」,當事人終於可以對一位自己信任的人,將壓抑在心中已久的委屈、痛苦及不安釋放出來!並將自己身上原本的重擔與同伴一同承擔,並且一起往前走!

 

從小對人性的洞察、近半世紀以來人生的歷程及洗鍊,以及超過23個年頭披上律師袍處理衝突解決的經歷,從90年執業至今,燃燒生命執行律師的天職,更在「家事」及「勞動事件」等案件中充分應用了個人畢生對人性、人生、家庭、父母子女、勞資關係及法律最深入的體會和領悟!

 

18歲第一次踏入台大法學院開始、到22歲大四畢業旋即考上律師、一路上受業於眾多司法界重量級的名師親自教導、律師生涯伊始即承蒙大律師垂手提攜長達10年之久,並有幸承辦臺灣司法史上眾所矚目的重大案件,90年開始執業至今已逾23年,我的人生與司法已經無法分割。

 

律師之路伊始,即幸遇重量級的貴人恩師及師母傾盡資源栽培我、引領我,創業之路上也承蒙眾人之支持及鼓勵,這些幸運絕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理所當然的,我清楚知道,我其實是自己最嚴厲的監察官,必須時時鞭策自己,並謹慎的將能力運用在利他服務同理奉獻悲憫」以執行律師天職,竭盡一切努力並徹底燃燒小我的生命,鞠躬盡瘁以執行這份律師的天賦職務,方不辜負生命賜予我的種種不凡的幸運及特殊的際遇,亦不罔我身上這襲律師法袍所賦予我的公義使命及重責大任!


世人懼怕踏入的法庭,對我來說卻像回家一樣,天生我對法庭擁有一份特別的歸屬感,我認為,法院是國家級的衝突處理中心,進入法院的我總有一種身負責任與使命的感覺。曾經在某一次某個案件的開庭結束後,有位當事人看著我對我說:「妳真的是一個天生的律師!


我感謝、感恩生命賜給我樂觀陽光的天性、吃苦耐勞的毅力、不怕挑戰的膽量、和總是從天而降的機遇,和無數有意義的巧合!一路上許多貴人及周遭朋友們的鼎力相挺及扶持,在變幻莫測的旅途中,民眾們對我高度的肯定和讚許、同袍間偶爾互相分享各自辦案的辛酸和笑語,在一個又一個挑燈夜戰、振筆疾書的深夜裡,總是在疲憊不堪幾乎快撐不下去時,讓我破涕為笑,忘了什麼是勞累、什麼又是辛苦。


我知道除了我以外,還有更多比我更認真、更有天份的人,也跟我一樣在為這個世界的和平努力著,我們所做的,是為了要讓我們共同的家園更安定、更幸福、更溫暖、更有人性!單單是想到這些,無論多累,我就又有了再為百姓們拚搏的前進動力!


對我來說,法律條文或法律書籍從來都不是僵硬的教條或教科書,在我眼裡,法律是人類透過無數次的揭杆起義、浴血奮戰、衝突對立、殺伐抗爭…,隨著歷史風雲的更迭起伏,在無數人的血淚交織中,踏著先人的步履一步步走到現在,集眾人的智慧所淬湅出的文明與精華!


猶記得十餘歲時念法學院,第一次讀到行政法及刑事訴訟法,內心的感動及震撼無法言喻!在深夜讀書讀到淚流滿面的我,掩卷久久不能自已,縈繞心頭的是,五千年的中華歷史長河中,曾經有多少百姓沉冤難雪卻無處可訴、有多少人民受盡壓搾、遭到刑求逼供卻只能自苦,又有多少先民就此覆滅在滔滔的歷史洪流中…然而在於今的新時代,何其有幸,終於出現人民可以為自己主張權利的正當法律程序、及各種使百姓有權利向上爭取的法律制度,確保民眾可以直接透過挑戰公權力的管道、規範及平台,為自己發聲!與官方公平、公開的分庭抗禮,依法向公權力挑戰、維護及保障自身人權!這些我們現在看來理所當然的程序,翻遍中華五千年歷史,是從來無法想像的事情!


如此的新時代,宛如人類黑暗的歷史長夜中,驟然乍現的星光!而我又何其有幸,能在這樣的新時代背景下,擁有學習這些知識的寶貴機會及資源,由衷感激所有曾經降臨在生命中的幸運、恩慈及貴人無私的垂手提攜,期能游刃於手中的文鋒,掃蕩悍戾之雷霆!將滴灑於心間的雨露,平息訟爭之騰沸!


「君子居下,則排一方之難;在上,則息萬物之囂,其道一耳。津梁道途,廢壞不治者,孤嫠衰疾無告者,量吾力之所能,隨時圖之,不無小補,若必待富而後謀,則天下終無成之事矣。」


寄居天地逆旅宛如蜉蝣,人生倏忽一過何其須臾!然有幸相逢,發自內心對人群奉獻愛心及悲憫,以霹靂手段行慈悲志業,形式上看似針鋒相對的戰場,實質上卻隱含著對人的關懷及同理,就算是以最嚴厲的陳詞進行辯論及攻防,但心中懷抱的始終是協助當事人「定紛止爭」的初衷!法律只是一個工具、法庭是衝突解決的平台,最重要的是「解決問題」,讓當事人早日回歸平靜的生活,這才是訴訟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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